行為管理原則

2026-07-21

行為管理原則

(一) 管理措施之種類

本辦法所稱管理措施如下:
1. 終止外送服務契約
2. 停權
3. 限期改善
4. 警告通知

(二) 記點制度

1. 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,管理措施之適用,應以記點制度及累計點數標準為依據。
2. 前項記點制度及累計點數標準之適用,得綜合考量違規次數、累積筆數(如同類型事件達一定次數)、對消費者及平台營運之影響程度及訂單取消比例等因素判斷之。

(三) 點數消除及存續期間

1. 記點點數於所對應之管理措施執行完畢後,其接單限制應予解除  。
2. 外送夥伴之違規點數採半年度累計制,以近26週內之服務行為計算,期滿後該記點自動消除,不列入累計。
3. 單一違規事件之記點無上限,未改善者,將持續累計點數,平台得連續裁罰。

(四) 終止及停權標準

1. 累計 1 點:警告通知。
    累計 2 點:警告通知。
    累計 3 點:警告通知。
    累計 4 點:停權 3 日。
    累計 5 點:停權 3 日。
    累計 6 點:停權 3 日。
    累計 7 點:停權 7 日。
    累計 8 點:停權 7 日。
    累計 9 點:停權 7 日。
2. 累計記點達 10 點者,本公司得終止外送服務契約。
3. 如累計點數達得終止外送服務契約或停權之標準者,本公司得視情節,擇一或併行採取相關管理措施。